
2018年电影《我不是药神》在国内上映,一波票房浪潮之后,人们不仅记住了剧中的温情与无奈,更知道了一个新名词“格列宁”——在剧中这是白血病患者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,而在剧外,它的原型药格列卫,同样承载着无数重病患者的希望与绝望。也正因此,印度药代购逐渐走进大众视野,成为不少患者寻求廉价救命药的重要途径。格列卫是诺华制药针对白血病研发的靶向药物,疗效显著,但价格却高到令人咋舌。中国加入WTO的第二年,格列卫正式进入中国市场,当时的定价为2.35万一盒,病人需要每月一盒,一年十二盒,每年的治疗费用高达28万以上。或许这样的数字不够直观,我们可以对比一组数据:同年北京的房价仅4756元/平,武汉的房价更是低至2000元/平,这样的治疗费用,即便是中产家庭也难堪重负,更别提普通人家,而这一切的根源,都源于格列卫受到的专利保护。
这份专利,为格列卫带来了巨额的利润空间,却也给无数患者筑起了一道无法逾越的生死线。2013年,格列卫在中国的专利保护到期,第二年中国豪森药业的同款仿制药上市,每盒售价仅124元RMB。你无法想象,有多少白血病患者在专利到期前,因为承担不起高昂的药费而遗憾离世。这事没有谁对谁错,它只是时代发展与规则博弈下的无奈结果,而这一切的开端,都和那张全球化的“船票”息息相关——2001年,中国正式加入WTO世贸组织,上亿的生产力得到释放,奠定了往后二十年的经济奇迹,但加入WTO的前提之一,是我们必须签署美国专利法,这就意味着,我们无法生产、制造、购买、出售一切未经授权的药品。如果你要问这一条款的影响有多大,那格列卫就是最好的例子,而这也正是印度药代购能在国内兴起的核心背景之一。
毋庸置疑,专利保护了创造力的价值,高昂的专利费用也符合经济理论和法律逻辑,但在经济和法律的框架之外,当一个人、一个我们的同胞、一个和我们一样完整又独立的人,因为贫穷而不得不面对死亡时,我们是否真的有勇气对他说:“很抱歉,我们不能救你,因为你没有钱。”这不是中国独自面对的问题,而是全世界都面临的法律与道德困境。于是,在秩序法理之外,在求生本能之内,仿制药成为了最好的折中手段,而印度药代购,则成为了连接国内患者与廉价仿制药的重要桥梁。
提到“仿制药”,很多人会下意识联想到莆田的鞋、陈田的车、华强北安卓系统的苹果,又或者是朋友圈微商200包邮的LV,进而对印度代购的仿制药产生误解,认为其是假药、冒牌货。但实际上,“仿制”在药物研发中,并不是“假冒”的代名词。从药物研发的角度来说,一切药品都可以分为三种:专利药、原研药、仿制药。专利药指的是在全球最先提出并且获得专利的药品,一般专利保护期为20年;原研药就是厂家生产的、没有专利保护的药,药效有充足的保证。其实专利药和原研药本质上是同一种东西——假设你研发了一款药品,成功获得专利并上市,那么在专利期内,这款药就是专利药,别人不能仿制,全球独一份,价格由你说了算;当专利期过了之后,这款药就从专利药变成了原研药,一切都没有变,只是不再受到专利保护,任何人都可以仿制,你仍然可以高价售卖,但市场是否买账,就不一定了。而仿制药,就是不受专利保护的原研药的复制品,它和原研药具有相同的活性成分、剂型、给药途径、作用机理和治疗作用,是得到法律认可的替代药品。所以,印度代购的仿制药,并不是假药,严格意义来说,它应该被称为“非专利药”——没有专利,出身平凡,但同样有效,这也是印度药代购能获得患者认可的核心原因。
专利药和原研药都可以称为创新药,其研发需要巨额的前期投入,有多巨额呢?药界有个“双十定律”,就是每研发一款新药,都需要十年时间和十亿美金,而且这个定律近几年来愈发紧迫,到现在,研发一款新药的成本已经逼近15年时间和20亿美元。而一旦研发成功,药品的配方和成分都是公开的,仿制药企可以直接分析成分、复制生产,与创新药相比,仿制药的研发和生产成本几乎不值一提。也正因为如此,仿制药的价格基本都大大低于专利药和原研药,这也是印度药代购的核心优势所在——用极低的价格,为患者提供效果相近的救命药。
举个例子,万艾可大家都知道吧?2012年,辉瑞公司生产的万艾可在韩国专利到期,到期的第二天,就有28个万艾可的仿制药上市,价格仅有辉瑞公司原研药的三分之一。万艾可还只是最普通的情况,有时候这种价格差会大到令人咋舌,譬如我们前面说的格列卫:诺华的专利药2.35万一盒,豪森的仿制药124一盒,这其中的价格鸿沟,是创造力的价值保障,是医学进步的根基,同时也是无数患者无法迈过的生死之线。不过,仿制药的生产也并非一本万利,和专利药一样,仿制药的生产必须通过生物等效性实验——因为即使仿制药和原研药的成分配比相同,但由于药物成分、制药原料与制剂工艺的差别,最终药效不可能完全相等。这就好比同样一颗鸡蛋、一勺油,有人能炒成家常小菜,有人能炒成宫廷御膳,还有人能炒成一锅糊蛋。所以,你可以把生物等效性实验理解成一个标准,由国家机构来当裁判,不管你是怎么仿制的,用的什么工艺、什么原料,最终的药效最低得达到专利药的80%。但即便有了便宜的仿制药,有些患者还是愿意高价购买原研药,因为原研药有大量的数据背书,药效能做到精确有效,当然,这样的人始终是少数,更多人会趋向于价格便宜而效果相差无几的仿制药,这也是印度代购能够持续发展的核心动力。全世界90%的药企都在盯着专利药,只要专利保护一旦失效,就立马扑上去仿制。药界有个词叫“专利断崖”,意思是说,当一个药的专利到期后,其收入就会呈断崖式下跌。譬如伟哥,在印度仿制药上市后,谁会放着便宜又好用的印度伟哥不买,而去药房花上大几百买几粒进口的呢?这也从侧面说明了,印度代购的仿制药,在价格上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。
看到这里,你就应该理解整个药物研发的逻辑架构了:受到专利保护的是专利药,没有专利保护的是原研药,专利过期之后,其他药企复制生产的就是仿制药。其中,专利药成本高、投入大、利润高,拥有绝对的定价权;仿制药成本低、投入小,利润透明,没有定价权。但这个架构也存在一个致命的问题:无力购买专利药的患者,只能转而寻求仿制药,而根据专利法案,国家机构又必须追查非法仿制药,否则未来药企的研发动力将会大打折扣,这是一个无言的困境。诚然,在资本当道、奉行竞争的西方,穷人的生存权往往被忽视,这一切看似合理又正常,但在“王侯将相宁有种乎”的中国,这样因为贫穷而导致的死亡,是不可容忍的。但我们不得不遵守这个“无视穷人”的规则,因为这是我们加入WTO时签署过的文件。2001年中国加入WTO,很多人不知道的是,在2001年之前,中国已经多次申请加入WTO,均遭到了拒绝,原因就是中国在法律中保留了“强制许可制度”这一条——这是国际法为了照顾发展中国家而设定的一条法规,通过这个法规,发展中国家可以无视部分专利保护,强制性地进行专利授权。譬如,某项药品的收费远远超出了中国民众的承受水平,那么中国就可以否决这个药的专利保护,强制授权药企生产仿制药。但中国加入WTO时,组委会强硬要求中国将这一制度从法律中删除,同时还要签署美国的专利保护法,才能够顺利加入。经过多年的博弈,在2001年经济大潮的底色下,强制许可制度从中国法律中消失,大量专利药涌入中国市场,这些专利药价格高昂,拒绝纳入医保系统,和强制许可制度一同消失的,还有无数重病患者的希望。即便后来国家不断与药企谈判,将各种高价专利药纳入医保,但“因病致贫”的案例,仍然时有发生。也正因为如此,越来越多的患者,开始将目光投向印度、孟加拉这些仍保留药物强制许可制度的国家,印度药代购也随之兴起,成为无数患者的“救命稻草”。
印度有着全世界最丰富、最廉价的仿制药,这些仿制药虽然只被准许在印度本地使用,但通过印度代购,很多国内患者都能顺利获取,从而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。印度之所以能保留药物强制许可制度,还要从他们的“铁娘子”——英迪拉·甘地说起。她对印度专利法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,她的名言是“生死之间无利益”,意即在人的生死面前,商家不能获取暴利。一番改革之后,印度的专利制度规定:专利有两种形式,产品专利和过程专利,药品、食品以及农业用品,只能使用过程专利。也就是说,不管你在WTO受到何种专利保护,在印度,印度政府只保护你的生产过程,不保护你的生产结果。换句话说,假如你的专利是“用一个鸡蛋、一勺油,先下油后下鸡蛋,炒出一盘鸡蛋”,那么在印度,你的专利只有“先下油后下鸡蛋”这个过程受到保护;如果有人把过程顺序变一下,先下鸡蛋后下油,炒出了一盘和你一样的鸡蛋,那很抱歉,他并不违反印度的专利法。依靠这个看似“耍赖”般的制度,印度的仿制药产业快速崛起,到今天,印度的仿制药已经占据了全球出口量的20%,2020年全球营收前十的仿制药企业中,印度就占了五家,也正因为如此,印度获得了“世界药房”的称号,而这,也为印度药代购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产业基础。
印度廉价的仿制药,在政府的支持下不断发展,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产业链。不管是中国、美国,还是英国,得了重病的人,都有不少人会坐飞机到印度,用在本国十分之一的价钱治好病。当然,这样的事情,也只能发生在印度——在全球保护知识产权的大背景下,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,都不能如此明目张胆地违反专利法,但印度也是做出了巨大牺牲,才换取了这个“特权”。
2005年,为了推进仿制药的发展,印度宣布放宽药物试验限制,自此以后,无数药企不远千里来到印度扎根生产。他们明知道印度不保护药品专利,却依然执意要来,核心原因就是印度宽松的药物试验限制。一款创新药从研发到上市,要经过2年的临床前研究阶段、3年的临床前实验阶段、5年的临床三期实验和1年的上市审批,无论哪个阶段出了问题,整个项目都得推倒重来、前功尽弃。即便是罗氏这种医药巨头,也都是一次启动三个项目,只要一个能推动到临床三期,就算成功。在大多数时候,药企都要面对几十亿资金打水漂的结局,而印度,就成为了他们降低试验成本、规避风险的“天堂”。从2005年到2012年,仅仅七年的时间,这些药企就在印度进行了475项药物实验,其中只有17项经过了正规审查,另外458项实验未经批准、没有许可,不具备任何保护措施。这七年里,整个印度有超过57万人被当做“人体小白鼠”,仅仅试药之后直接死亡的人数,就有2644人之多,还有几十万人在试验之后罹患重病、最终死亡,副作用引发的事故更是超过12万例——而这,还只是2005年到2012年的数据。你很难想象,80年前日军731部队犯下的滔天罪行,在今天的印度不断上演。而印度的专利制度之所以没有遭到广泛反对,很大一部分原因,就是因为这种不受监管的药物实验,为全球药企提供了便利、降低了成本。成为“世界药房”的代价,是50万人的病难与死亡,这个时候再回想英迪拉·甘地那句“生死之间无利益”,难免让人觉得有些讽刺。的确,印度没有在生死之间直接牟利,但他们,却把本国人民的生死,间接卖给了药企。
不可否认,印度为世界医药领域作出了巨大的贡献,也成就了自己在医药领域的卓越地位,而印度代购,则成为了这种贡献的“受益者”与“传播者”。它承载着无数重病患者的求生希望,折射出专利保护与生命权之间的艰难博弈,也让我们看到了,在冰冷的规则之外,人性的挣扎与坚守。对于很多患者来说,印度代购不仅仅是一种购买方式,更是活下去的希望,而这,也正是印度药代购能够在国内持续存在、获得广泛认可的根本原因。